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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人大常委会
坚持立法引领守护青山绿水
  ■通讯员 童任达
  2022年12月1日,《铜仁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铜仁市锦江干流大江沿岸建设管理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分别于2023年2月1日、3月1日起施行。两部地方性法规同时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这在铜仁市立法历史上尚属首次。
  《铜仁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
  守护城市绿肺提升城市品质
  铜仁是山水园林城市,中心城区山体在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防止水土流失以及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保护好山体,对于保持城市特色、守护城市绿肺、满足广大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意义重大。
  鉴于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和城市建设拓展空间的客观需要,中心城区山体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在铜仁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部分代表提出了将中心城区山体保护纳入地方立法的议案。
  “为了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推进建新城、疏老城决策部署,提升生态山水园林城市品质,让中心城区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迫切需要制定一部符合中心城区山体保护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关于〈铜仁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的说明》指出。
  《铜仁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保护条例)共五章33条,按照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分级管控、公众参与、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的原则,制定了一系列保护管理措施。
  铜仁中心城区山体数量众多,保护条例并非把所有山体纳入保护范围,而是明确保护范围为“碧江区、万山区内纳入规划保护的自然山脉、山岭和山丘”,并特指“山体保护”的概念是“对山体的生态系统、自然景观、人文遗迹等方面的保护”。
  本着突出重点、区别对待的原则,保护条例将具有历史文化价值、重要生态功能、独特自然风貌的如太乙峰、笔架山、狮子山等12座山体,列入一级保护山体,共1375公顷;将具有生态防护功能、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的如黄泥董、烂泥垄、长岭坡等6座山体,列入二级保护山体,共981公顷。
  保护条例严格控制一级保护山体内的建设行为,明确“除可以建设市政、交通、农业、体育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村民建住宅外,禁止其他与山体保护无关的建设行为”,并规定村民建房“宅基地面积、住宅层高和面积等执行省规定的标准,风貌色彩与山体景观相协调”。
  对于二级保护山体,则适当放宽限制,“可以建设观光休闲、文化体验、旅游民宿等文化、旅游、娱乐项目”,但是“禁止建设商品住宅”。
  除了加强保护,保护条例同样重视合理开发利用,还山体空间于市民、共享绿色福利。
  在适宜开放的山体,将“规划建设城市山体公园”,通过“设置林荫道、绿化道以及休憩、游览、锻炼设施”为市民提供安全实用、环境优美、游憩观景的绿色生态空间。
  而在不宜开放的山体,则依托自然生态和森林资源优势规划建设城市生态公园,通过营造多树种、多层次、乔灌草相结合的森林景观,不断提升铜仁市生态山水园林城市品质。
  《铜仁市锦江干流大江沿岸建设管理条例》
  规范沿岸管理建设生态景观
  锦江干流大江沿岸资源禀赋优越、沿途风光秀丽,两岸涉及13个村(社区)、40个自然村寨,河岸至第一层山脊的区域面积约110平方公里。目前沿岸已建成全长43公里,将户外运动、体育赛事、休闲度假、观光旅游、康养娱乐等业态融为一体的体育旅游产业慢行绿道。
  “依法对大江沿岸建设活动进行规范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很有必要采取‘小切口’立法的方式,专门对锦江流域重点保护区内大江段沿岸建设管理进行立法。”《关于〈铜仁市锦江干流大江沿岸建设管理条例〉的说明》表示。
  《铜仁市锦江干流大江沿岸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共22条,着重围绕大江沿岸建设规划、村寨建设、生态景观、农业产业、慢行绿道管理、河道生态流量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制度设计。
  管理条例明确规范的是“锦江干流大江沿岸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等活动”,并界定“锦江干流大江沿岸”的纵向范围为“锦江流域重点保护区内江口县双江街道两河口至碧江区锦江街道铜岩河段”,横向范围则是“两岸第一层山脊内”,以此确定适用管理条例的事务及区域范围。
  锦江干流大江现有运行水电站3座,如何保障大坝下游生活用水和生态用水?如何遏止河流断流、生物多样性受损等情况出现?
  在管理条例制定的过程中,就水电站泄放生态流量等问题多次调研、专题论证,经综合考虑最终明确“大江现有运行水电站应当按照不得低于近五年平均流量的20%泄放生态流量;当水电站取水口处来水流量小于或者等于前述规定的生态流量时,来水流量应当全部泄放”,并明确了水务、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职责。
  慢行绿道将成为推动相关业态融合发展的纽带。管理条例为其量身定制系列管控措施,明确“慢行绿道实行相对封闭管理,除观光车、自行车、应急救援车、文体活动服务车、小型农用车等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进入”;此外,慢行绿道至河岸的区域、慢行绿道靠山一侧边缘线退让10米的区域“除可以建设市政、交通、农业、文体、旅游等基础设施外,禁止新建、扩建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最大限度守护该区域的原生态自然风光。
  锦江干流大江沿岸村寨建设已基本完成,沿岸村民更加关注改善人居环境、美化村容村貌、建设美丽村寨与生活生产更为密切的问题。
  管理条例要求,锦江干流大江沿岸建设项目的布局、高度、体量、风貌等应当与周围山水环境、田园风光相协调;沿岸村寨的改造要“加强对古民居、古树、古井等的保护,注重村寨特色和整体风貌协调,延续村寨的传统格局”;推进沿岸“山水林田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治理”“保护沿岸自然风貌、人文遗迹”,等措施为大江沿岸村寨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
  无论是以“打造美丽宜居环境、提升生态山水园林城市品质”为目标的《铜仁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还是以“推进山水相依、景田相望、农旅相生、文产相融的美丽乡村生态景观带建设”为蓝图的《铜仁市锦江干流大江沿岸建设管理条例》,在不久的将来正式施行后,他们将携手以法之名守护铜仁市山水园林,共同为呵护城市绿肺、构建美丽宜居环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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