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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 确保粮食安全
  本报讯(通讯员 陈远善)日前,黎平县人民检察院在某乡镇下辖村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该村存在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问题。该村下辖12个自然寨,15个村民小组,共800多户3000余人,是该乡镇最大村落之一,也是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
  经立案调查取证发现,被非法占用种植草皮毁坏的农田面积约15亩,由耕种人承租,于2020年至2021年期间种植草皮。在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会对耕作土层造成严重破坏,每收割一次草皮就要挖走一层土壤,基本农田每年都要被“扒”掉几层外皮,土壤流失严重,经多次收割草皮后,基本农田土壤肥力不足,造成粮食减产,甚至不再适宜种粮,上述破坏耕地的行为,严重违背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致使15亩农田非农化、非粮化,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
  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黎平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开展现场调查,通过询问当事人、提取违法现场图像、测量被占农田面积等方式开展线索初查和证据固定,理顺耕地“非粮化”与农业结构调整的关系,及时精准向自然资源局、农业局、所在地乡镇政府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你单位怠于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职责,现建议你单位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将耕地恢复到种植粮食的基本条件……”承办检察官主持召开由自然资源局、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人以及业务骨干参加的座谈会,通报检察机关了解到的案件情况,第一时间向职能部门反馈监管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同时厘清各部门职责,形成整改合力,促进违法问题得到尽快解决。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认真研判,积极整改,组织人员使用挖机、耕田机等设备,依法对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采取修复整改措施,并且全部种植了粮食作物。
  此外,黎平县人民检察院还通过“检察建议+跟进监督+回头看”方式,确保检察建议整改和耕地保护修复落到实处。在诉前检察建议制发后,承办检察官及时开展跟进监督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实地勘查被非法占用农地的复垦情况。同时,根据县政府安排,县农业部门制定了《黎平县基本农田“非粮化”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此类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排查,成立了“非粮化”整治工作巡查组,建立巡查排查问题台账,确保“非粮化”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另外,所在地乡镇政府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其他非法占用农田种植草皮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完成整改50余亩。
  下一步,黎平县人民检察院将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一底线,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依法能动履职,以“我管”促“多管”,守护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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