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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县法院“诉前调解+督促履行”实现案结事了
  本报讯(通讯员 张菊彩)“谢谢法官,你们的辛苦换来我们的幸福,你们辛苦了。”近日,当事人吴某收到辛苦钱后给施秉县人民法院法官发来了感谢短信。
  据悉,2021年,吴某在阮某自营的洗车店当洗车工,离职时还有5200元劳务费未结,阮某承诺在一个月内支付,后多次催要均无果,无奈吴某只好诉至施秉县人民法院,要求阮某支付其剩余劳务费。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立即通知被告到场进行调解,通过多次沟通和劝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了明确的支付期限。该案履行期限即将届满,法官便提前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款项履行情况,并向阮某告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阮某尽快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在法官的再三提醒督促下,阮某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主动履行了调解协议。
  为进一步加大自动履行力度,施秉县人民法院在注重调解质量的同时,将审判职能向后延伸,重视案件判决、调解后的督促履行工作,让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快速兑现,减轻当事人诉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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