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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非遗保护
本报讯(通讯员 高阳 记者 罗翔)为切实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三都自治县检察院主动联合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等行政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协作实施意见》等工作机制。
据了解,三都是全国唯一的水族自治县,在长久的生产生活中创造了优秀的民族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便是这些优秀民族文化的载体,如何运用检察职能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是检察机关一直在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三都自治县检察院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调研了解等方式,摸清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情况和问题,并对相关发现的问题开展调查。经走访核实发现,现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表现为:非遗传承人年龄偏大可能存在传承断代风险;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内容同质化,传承内容被破坏;传承人资格的考评细则未完善等问题,可能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消失,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结合《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三都自治县检察院对有关行政机关执法不严,怠于履职的情形进行立案。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针对上述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制定考核工作方案,规范“非遗”传承人系统考评,落实责任人对管辖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管理;及时组织开展国家级非遗项目数字化采集工作评审,项目内相关的音、视、图、文现已成功在国家数字库存档;成功申报省级传承人3人、州级传承人6人。
据了解,三都自治县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2022年以来,全院共受理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案件2件,立案2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份,行政机关均已整改回复,取得了“三个效果”的良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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