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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检察院:公开听证解群众“心结”
本报讯(通讯员 宋佳明 宋淳)近日,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对刘某等人控告案进行公开听证。会上,刘某等人敞开心扉说诉求,检察官、听证员一一解疑释惑,帮助控告人解开“法结”、打开“心结”。
据了解,刘某等人拟与张某合作经营固体废料运输工程,张某要求刘某等人购买新车组建运输车队,挂靠在张某经营的某公司参与运输。为规避购车后无货物运输的风险,刘某等人要求以该公司的名义购买车辆,实际由刘某等人支付首付款,若工程进行顺利,按揭款从运输所得费用中扣除,反之,则由张某承担后续按揭还款。刘某等人向张某支付购车订金36万元后,由于该公司的征信问题无法办理车辆按揭贷款等,双方产生矛盾,刘某等人以张某合同诈骗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初查后决定不予立案。
刘某等人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遂向七星关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七星关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某等人与张某之间平等协商达成合意,张某收到订金后按约定用于该运输项目,并未有非法占有目的,在不能办理购车按揭手续后积极与刘某等人协商退款,其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符合法律规定。为增强案件办理的公开公正,化解当事人的心结,七星关区检察院邀请律师、人民监督员等担任听证员,对该案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结合法律规定,详细阐述了不认为张某构成合同诈骗罪的理由,就合同诈骗的法律适用条件、案件定性等逐一作出解释。刘某等人则充分表达了心中所惑。听证员针对案件证据、事实等问题分别向控告人和承办检察官提问后,经评议,一致认同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并针对控告人想不通、解不开的“法结”、“心结”解疑释惑。
两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让刘某等人走出思想误区,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有了清晰的认识,最终对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表示认同,决定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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