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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公益诉讼检察助力文化遗产保护
  本报讯(通讯员 丁艳红 汪杰)“被明确为传承人后,我更有信心和决心把‘织金砂陶’这项古老的技艺传承好。”近日,王增荣得知自己即将被明确为“织金砂陶”传承人,立即将这个好消息告知了前来回访的织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汪杰。
  “织金砂陶”制作工艺距今已有一千多年历史。据地方志记载,在清康熙四年,织金曾被称为“平远府”,而当时用白胶泥(黏土)与优质无烟煤混合烧制而成的砂锅被称为“平远锅”,颇具名气。解放后,除传统的砂锅、砂罐外,该工艺还创新出了烙锅、砂炉、花钵、香炉、鼎罐等品种,每年产值达数百万,甚至远销海外。2007年5月,“织金砂陶”制作工艺成功入选贵州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然而,直至2022年,“织金砂陶”制作工艺仍未认定代表性传承人,这笔瑰丽遗产遭遇了“传承无人”的危机,存在灭失的风险。
  “以前整条街都是制作‘织金砂陶’的,后来因为拆迁、外出务工等原因,从事‘织金砂陶’制作的人越来越少了。”2022年6月,织金县人民检察院在走访时,“织金砂陶”制作人王增荣告诉检察官。
  王增荣的家里世代制作“织金砂陶”,经过家庭的熏陶培养及自己刻苦钻研,王增荣多次获得省级以上奖项。谈及“织金砂陶”曾经的辉煌,他深深地为“织金砂陶”的现状担忧。
  织金县人民检察院经调查发现,“织金砂陶”存在保护不彻底、传承人不清晰的问题,且应当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建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专家评审制度未建立、每两年对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情况进行评估工作未开展,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可能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对此,2022年6月,该院依法向织金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织金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高度重视并及时整改,出台了《织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专家评审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情况评估办法》和《代表性传承人考评办法》,积极认定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县级代表性传承人,并逐级推荐申报其为市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有效地保护了非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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