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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答卷之六
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息烽县法院、息烽县工商联邀请企业家代表进法院“感知司法温度”并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座谈会

“检察蓝”护航“普安红”茶产业健康发展

兴仁市公安局民警开展大走访活动

  ■记者 李雅 任莉 喻玉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政法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
  2022年,省委政法委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聚焦推动落实《省委政法委与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联系协作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政法职能,系统部署推进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强统筹协调体系化部署推进
  以贯彻省委政法委、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有关协作机制为抓手,统筹政法机关做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体系化部署推进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
  抓好协作机制运行。2021年12月24日,省委政法委、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联合召开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与部分民营企业家开展座谈,研究部署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2022年以来,省委政法委又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谋划工作重点,2022年2月14日,省委政法委、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召开沟通协商会,就建立“摸底调研”“综合研判”“协同推进”“督查评估”四个机制等事宜,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并明确任务分工。2022年3月24日,三家单位又联合召开了有省直政法单位参加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联系协作工作机制2022年度第一次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工作重点。
  统筹细化工作任务。制定下发《全省政法机关贯彻执行<省委政法委与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联系协作工作机制>工作方案》,从“畅通投诉反映渠道,及时掌握民营企业涉法需求、涉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强化执法司法供给,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加快推进依法治企,帮助民营企业提高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四个方面细化明确了20项工作任务,广泛凝聚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共识与合力,积极为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召开动员部署会推动工作落实。2022年5月19日,省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会暨执法司法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会议系统部署全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全省政法机关积极主动与民营企业“连好心”,积极主动为民营企业“维好权”“执好法”“服好务”。启动开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执法司法专项整治行动及挂点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重大项目工作,助推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三级联动常态化开展挂点联系
  省委政法委按照联系协作机制要求,坚持省、市、县政法机关三级联动,常态化开展挂点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重大项目工作,通过“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切实帮助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解决实际困难,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组织开展挂点联系。省委政法委下发《关于全省政法机关开展挂点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重大项目的通知》,出台《全省政法机关开展挂点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重大项目工作规则(试行)》,要求三级政法机关通过“点对点”方式加强与民营企业沟通联系,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省省、市、县三级政法机关2198名班子成员共挂点联系2287家重点民营企业和495个重大项目。
  深入开展走访调研。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全省政法信访系统“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活动,督促各挂点联系人实地走访挂点联系民营企业,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或涉企法律风险等,开展专题调研,邀请工商联、商(协)会、挂点联系企业组织开展座谈会。截至目前,省、市、县三级政法机关挂点联系人实地走访重点民营企业4699次,专题调研1286次,参加企业活动726次,座谈交流2943次,法治宣传3338次,警示教育1022次,法治体检1253次,送法进企业2694次。
  推动解决实际问题。针对走访调研中挂点联系民营企业反映的事项,统一交由挂点联系工作部门归口登记、甄别分流、跟踪反馈。截至目前,省、市、县三级政法机关收集涉法涉诉个案事项75条,办结46条,收集非个案事项86条,办结55条,收集非政法机关事项238条,转办154条。
  紧盯四类案件专项化开展整治行动
  全省政法系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根据省工商联收集梳理的民营企业涉法需求、涉诉问题和意见建议,重点围绕涉民营企业的四类案件组织开展执法司法专项整治行动。
  建立“四本账”。由省直政法各单位负责,围绕未息访的涉民营企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民营企业经营者采取强制措施或对民营企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在办刑事案件、申请执行人为民营企业的长期未执结案件等“四类案件”建立“四本账”共计2416件案件。
  组织开展评查检查。全省政法各单位认真开展自行评查检查,四本账已全部评查检查,其中第一本账59件,其中评为一类案件的有35件,二类案件的有18件,三类案件的有1件,不宜评查的有5件,第二、三、四类本账2357件案件,通过开展自行检查,发现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案件87件。
  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制定下发《全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执法司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案件抽查工作方案》,统筹省直政法各单位,从全省政法机关抽派业务专家组成5个案件评查、检查专家组,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从政法各单位自行评查检查的2416件案件中抽取300件案件进行重点评查、检查,其中维持原评查、检查结果的270件,改变原评查、检查结果的30件。
  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制定下发《全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执法司法专项整治行动交叉检查工作方案》,统筹全省9个市(州)党委政法委组建9个检查组在市(州)一级以及至少2个县(市、区)开展实地检查。共发现工作亮点59个、问题51个;共抽查案件80件,发现问题案件9件、问题(瑕疵)37个;收集意见建议53条。
  突出“四大职能”多元化服务民营企业
  全省政法机关立足打击、调节、服务、保护四大职能,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积极为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突出打击职能。注重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暴力违法犯罪,企业反映强烈的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等突出问题犯罪,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毁坏财物等侵害经营主体人身财产权利犯罪,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阻工、暴力讨债等黑恶犯罪。2022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332起,抓获嫌疑人1894名,涉案金额220.89亿余元,挽回经济损失7.77亿余元。其中,涉民营企业经济犯罪案件35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27名,挽回经济损失4.04亿余元。
  突出调节职能。全省法院系统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题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受理涉民营企业商事案件135878件,结案87532件,结案标的489.86亿元。积极联合工商联、商会等组织参与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妥善化解涉民营企业的民商事纠纷,促进及时修复受损的交易关系,全省现有入驻与省法院互联互通的工商联调解平台126个,调解员211名,调解案件12000余件。司法行政机关化解涉企矛盾纠纷25起。
  突出服务职能。全省检察系统充分发挥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平台作用,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增进检企对话成效,帮助、支持民营企业化解生产经营风险。扎实开展企业合规专项工作,截至目前,涉案企业合规不批准逮捕4件,相对不起诉10件。全省公安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移民管理局服务便利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措施,对企业派遣员工参与“一带一路”等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赴境外拓展国际市场、参加重要谈判和重要会议的,凭提供的外派员工名单收集审批护照,不再要求员工个人提交其他事由证明材料。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组织法律服务团队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开展法治体检459次。
  突出保护职能。全省法院系统持续开展长期未执结案专项清理,重点开展营商环境陈案、积案清查化解活动,清理执结涉民营企业长期未执结案件62件,涉及标的3.264亿元,对确有市场潜力的困难企业,采取分期支付、抵债返租、股权质押等方式实现“放水养鱼”,努力将司法活动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全省检察系统针对办理的涉民营企业刑事、民事、行政以及公益诉讼案件,坚持每案必访、定期回访,跟踪了解案件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帮助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着重监督纠正涉及民营企业案件不应当立而立和应立不立等突出问题,积极防止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
  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措施,有力护航民营经济行稳致远。新的一年,全省政法机关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继续深化改革创新,着力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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