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基层
第04版:文艺
第05版:区域
第06~07版:连版
第08版:区域
标题导航
“三治融合”建设和谐乡村
三穗县法院:司法便民多举措 贴心服务再提升
镇宁自治县合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图说新闻
探索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新路径
图说新闻
龙里县多部门联合深入客运站开展法治宣传
钟山区检察院对辖区司法所开展检察监督
赤水市葫市派出所推进“冬季平安守护行动”
分类公告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分类公告
中国银保监会贵州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皮定飞:
经查,你在任贵安新区发展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审批部总经理期间,是该行贷款“三查”不尽职问题负有管理责任的直接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拟对你予以警告并罚款五万元。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中国银保监会贵州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贵银保监罚告字〔2022〕70号)。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可在收到本处罚告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电话:0851-87993071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181号
中国银保监会贵州监管局
2023年1月20日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斌: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与被告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张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2)黔0112民初3403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不服本案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和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公告
胡绍荣、王敏:
本院受理的(2022)黔0112民初3527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警方通告
近期,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侦办的何俊材等人涉嫌诈骗罪一案,犯罪嫌疑人何某材、冷某兵、马某化、吕某尧、赵某霞、李某驰、张某江、倪某强、汪某勇、罗某、朱某凤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经查,何某材、冷某兵等人虚构中航众城有限公司、中铁国建工程集团第十工程局西南(云南)有限公司、贵州中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5G基站工程建设资质,对外大肆发包5G基站建设工程,从而骗取工程保证金、材料预付款。
为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证全案诉讼正常进行,有效打击犯罪分子,请还未报案的被害单位或个人在发布通告后5日内到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报案。特此通告!
联系人:
曾警官手机号码:18089683227
田警官手机号码:18185650060
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遵义大道平安路6号(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刑侦大队二楼B216办公室)
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
2023年1月19日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DDCPC.COM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