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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
“1+N”多元化救助纾困解难暖人心
  ■ 通讯员 叶雨 记者 罗华
  “感谢检察官,不但帮我和家人解了燃眉之急,还协调多个部门帮助我渡过难关、重获新生,我一定不辜负大家的期望……”日前,在案件回访中,杨某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司法救助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杨某是黔西南州“1+N”多元化救助的受益人。
  “哎!全完了!一家老小怎么办?年迈的父母怎么办?三个娃娃的学费从哪来?”声声叹息的背后,是躺在病床上杨某的无助。2021年底,一场交通事故让杨某五级伤残,索赔陷入僵局,一家人陷入困境。
  就在杨某一家人最无助的时候,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得到案件线索后,立即启动询问、审查、听证、报批的司法救助程序,并实施“1+N多元化救助”衔接机制。一方面从快办理案件提请审批,第一时间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杨某手中,同时有效联动民政、残联等部门,将杨某纳入低保救济范围、制定心理救助和残疾帮扶措施、提供残疾人就业培训。
  强大的救助合力,帮助杨某打开心结,重树生活信心。
  “1+N”多元化救助聚焦未成年人、困难妇女等重点救助对象,实现长远救助,精准帮扶。兴义市的未成年人小丽三姐弟和奶奶对此有着切身的感受。
  “司法救助工作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也衡量司法温度。”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怎么体现这种温度?就是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实现‘应救尽救’,竭尽所能让符合条件的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妈妈不在了,爸爸也因交通事故离开了我们,现在只有奶奶天天陪着我们。”一场交通事故让原本幸福的五口之家支离破碎,小丽、小春和小雄成了孤儿。这个案件引起了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注意,经检察院调查核实,小丽兄妹三人现由奶奶李某独自抚养。因近两年家中发生了巨大变故,李某又年老体弱,除了要抚养三个孙子孙女,还要偿还家中10多万元的债务,家庭陷入困境。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在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同时,秉承“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理念,积极联系民政、妇联等部门通过“1+N”多元化救助模式,携手推进困难妇女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工作。最终,为兄妹三人协调国家孤儿保障经费,将李某纳入困难妇女重点关注对象,让因案陷入困境的一家人感受了检察温度和司法温暖。
  “希望这笔司法救助金能够帮助你渡过眼下的难关……”“检察官们,感谢你们的帮助,如果没有你们,我真的没有生活的希望了。”日前,在接过司法救助金时,68岁的陈某紧紧握着检察官的手哽咽地说。
  日前,刑事案件被害人何某在受到犯罪侵害后治疗无效死亡,被告人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自然死亡,这一特殊案件的发生,不仅让被害人母亲陈某某饱受亲人离去的痛苦,与之相伴随的,还有生活孤苦无依、举步维艰。
  “我没有儿子了,以后的生活,我怎么办哟!”兴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现场走访时,陈某哽咽地倾诉声让人心疼。
  “我们调查了解到,老人原本就是户籍所在地低保户,儿子何某是家中主要劳动力,儿子突然死亡,老人独自居住无人照顾,缺少经济来源,又不能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生活极其困难。”经调查,兴仁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陈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积极采取关怀行动,向其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获审批后,及时为陈某发放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帮助老人解决眼前的困境。同时,针对陈某的特殊情况,兴仁市人民检察院还启动了多元救助帮扶机制,主动对接当地有关部门开展全方位、多元化帮扶。
  “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的背后,都有一个令人心酸的故事。把司法救助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传递温情的同时,我们做得更多的是鼓励他们坚强面对。”承办检察官表示,司法救助工作给予的不仅是一笔资金,还有党和检察机关对被害人的支持、鼓励和期盼。
  这是黔西南州检察机关深入落实主动救助、优先救助、及时救助等工作理念,确保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应救尽救”,切实保障困难弱势刑事被害人及家属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止其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一幕幕缩影。
  2022年,黔西南州检察机关办理了司法救助案件162件,救助人数316人,发放救助金341.776万元,让检察机关的“独角戏”,变为多方参与的“大合唱”,充分彰显了司法温情,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今后,黔西南州检察机关将继续坚守为民初心,把党和国家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中。
  (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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