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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公安开展安全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本报讯(实习生 肖军 记者 任莉)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日前,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各派出所在辖区内积极开展安全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文明、绿色、低碳过节,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过节环境。
在花果园,花果园派出所民警利用午休时间,在花果园辖区的购物商场、居民区以及公园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大力宣传《南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安全经营燃放烟火爆竹的公告》,向群众以及商店工作人员讲解相关禁止燃放区域、限制燃放区域、禁止销售区域等规定。
在南明区蓑草路,云关派出所民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放集中宣传。
在保利凤凰湾小区,沙冲路派出所组织社区民警在小区商业步行街口广场,向居民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200余份,向过往的居民群众普及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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