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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毅委员:
做好诉源治理 让纠纷止于诉前

  ■ 通讯员 李远莉
  “开展好诉源治理工作,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管用的矛盾纠纷解决渠道和方式,能极大地减少矛盾纠纷进入司法渠道。”1月15日,省政协委员、贵州驰远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宏毅表示。
  张宏毅介绍,2021年12月,贵州省召开全省诉源治理工作现场观摩会,要求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诉源治理格局,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最近一年多,我省各地各单位围绕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张宏毅说,包括对诉源治理存在认识误区、经费保障投入力度不够等。
  经过走访调研,2023年全省两会期间,张宏毅提交了一份关于“诉源治理工作”的提案,针对诉源治理的难点痛点,提出了对策建议。
  他建议,各级党委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强化诉源治理实体化运行。强化诉源治理经费保障,将诉源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诉源治理纳入普法规划,针对性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在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中增加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的内容。
  强化对调解平台的管理,努力提升调解组织的规范化运行,提高调解成功率。简化诉前调解、人民调解程序,提高当事人参与调解解决纠纷的积极性。
  加强基层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在遴选人民调解员时应重点从受过法律专业教育、具有法律实践工作经历,或长期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中选用。建立调解员培训机制,使新入职的调解员快速熟悉调解工作各项流程,提升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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