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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锐委员:
以人为本 巩固教育矫治成效

  ■ 记者 李舒涵 冷赛楠
  “有效提高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预防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效果是一项复杂且系统的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参与。”1月13日,省政协委员、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锐谈到,贵州有28所的专门学校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进行教育,但是专门学校的师资,软件、硬件建设各方面还需要规范和完善,因此,今年将重点关注这部分内容。
  参加今年省两会,杨锐结合专业领域,提交了“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强化专门学校教育,有效预防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提案。
  从政府层面出发,杨锐建议进一步完善专门学校的管理体制机制。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和理顺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统筹协调,认真履行好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职责任务,切实发挥“指挥棒”功能作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通力协作,打好“组合拳”,聚焦“育人”任务;规范入学程序和健全转出程序,巩固教育矫治成效。
  从社会层面出发,杨锐建议,要将教育矫治与社区矫正相结合,正面看待和正确引导专门学校学生。“要给予他们平等参加校外活动、同台竞技、公平竞争的机会,帮助其建立自尊、自信,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
  从学校层面出发,杨锐建议,要规范专门学校教育教学内容。办好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教育教学,也办好特色课程教育教学。开展以行为规范教育、义务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职业教育为主的育人模式。以组织“志愿服务”“社会帮扶”“团辅课”“主题班会”“亲子会”等多种方式,增进学生团队合作与竞争,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拓宽学生生涯发展路径。
  从家庭层面出发,杨锐建议,对重点家庭落实家庭教育指导帮扶。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家庭开展有组织的、系统的、经常性的家庭跟踪教育指导,并将其纳入社会治理服务体系建设内容。此外,还可以签订专门学校家长责任书。探索建立由作出转送专门学校决定的主体与父母签订养育协议的模式,内容一般包括父母对子女的陪伴义务要求,可以是探望的义务、接受亲子课程的义务和父母单方面的课程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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