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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惩防并重强化诉源治理
  本报讯(通讯员 张元清)“通过检察官和法官的释法说理,我们深刻认识到虚假诉讼的危害,今后坚决不再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浪费司法资源的事了。”近日,当事人王某某和石某某在法庭上说。
  2022年6月,遵义一基层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一起民事虚假诉讼线索,经该院核实,王某某和石某某可能涉嫌恶意串通伪造证据,并在法庭上作虚假陈述,致使人民法院在认定事实及证据采信上出现了问题,遂向遵义市检察院提请抗诉。
  遵义市检察院经调卷审查和详细询问双方当事人及案外人认为,该案的基本事实确系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后伪造证据,并在法庭上作虚假陈述所致。该院决定向遵义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
  庭审前,承办检察官与承办法官多次交换意见,制定庭审方案,共同梳理出案件的争议焦点。在精准抓住处理纠纷的关键点后,承办检察官与承办法官首先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主观恶意较小,悔过态度较好,当庭就对王某某和石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便开展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从法律层面强调虚假诉讼的危害,从债权债务的构成和各自承担的责任摆事实讲证据,消除双方当事人之间认知上的顾虑和隔阂,积极引导和促成双方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达成了调解。最终在检、法两院的共同努力下,王某某和石某某当庭达成调解,成功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并为今后类似案件的调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22年,遵义市检察院与遵义市中级法院商议制定了《关于办理民事行政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该案的成功办理及化解就是贯彻该《意见》的具体举措。在民事案件监督工作中,遵义市检察院作为执法司法活动的参与者,坚持抗诉、再审检察建议与息诉罢访并重,规范引导调解程序,在遵循案件基本事实和法律适用的基础上,对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案件符合调解条件的,积极引导和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同时继续加大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逐步形成抗诉再审案件调解机制,切实提升检、法两家工作质效,不断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正正义的新期盼。
  据悉,2022年以来,遵义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发现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338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4份,提出抗诉4件,法院已启动再审4件,改判1件,调解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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