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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检察院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
   本报讯(通讯员 黄立望 高刚)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日前,瓮安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活动,对瓮安县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
  检查中,刑事执行检察人员与人民监督员一同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点值班、值勤、环境卫生、人员进出登记、法律文书规范等情况进行检查,并与监管民警沟通交流,全面了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日常管理情况。同时,对监控视频进行查看,直观了解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员日常生活状况和作息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建议。
  “我是首次参加这样活动,通过参加此次活动,不仅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更切身体会到了在法律面前,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履行法律监督使命。”人民监督员说道。本次活动是瓮安县人民检察院首次探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做深做细人民监督员工作,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努力让人民监督员全面了解、参与、监督检察业务,促使检察工作始终规范、公正、透明,切实提升检察监督履职能力和司法公信力。”瓮安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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