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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位调解法”为民解烦忧
——长顺县人民法院鼓扬法庭诉源治理见成效
  ■通讯员 陈鑫 记者 罗翔
  人民法庭处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前沿,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同时也是广大人民群众认识法律、感受法治的重要窗口。
  近年来,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鼓扬法庭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深入挖掘当地文化特色,主动融入当地民风民俗,科学合理把握司法服务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大力推进“三治融合”发展,努力构建起群众自治是基础、法治建设是保障、道德建设为支撑的基层治理格局,逐渐摸索出一套符合当地实际和特点、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五位调解法。
  合理分流,诉前纠纷化解到位。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配合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等方式,实现诉前纠纷合理分流化解。
  沟通引导,为当事人“把脉”到位。通过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客观公正为当事人“把脉”,合理解决纠纷。
  抓住关键,与当事人亲属及诉讼代理人交流到位。以妥善解决的初衷出发,站在不同的角度,通过当事人亲属或诉讼代理人做通当事人工作。
  主动借力,多元调解配合到位。充分发挥地方基层组织、基层调解组织、派出所、人民陪审员等在案件调解过程中的优势,主动借力,配合、协调、指导好调解工作。
  公众参与,“长者效应”调解发挥到位。全面开展司法宣传、巡回审理,以道德教化同尊重民族习俗相结合,邀请威望高、明事理的“寨老”、族老、乡贤等参加庭审或调解,充分发挥“长者效应”作用。
  “作为设立在乡镇的法庭,婚姻关系、继承纠纷、邻里纠纷占据了我们每年收案数的大部分,前来起诉的群众当中除了想要寻求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外,更多是想要寻求一个公平合理的说法来消除心中的闷气、怨气。”鼓扬法庭庭长行健说道,“我们在处理群众的矛盾纠纷时更多地采用耗时短、成本低、‘诉累轻’的调解方式解决,可以更好地为群众带来便利,纾解群众心中情绪的同时,也能够通过调解将新时代法治精神和法治观念通过一个个的调解案例、一次次地巡回调解弘扬传播出去,让和谐共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风气蔚然成风。”
  据统计,截至2022年12月1日,长顺县人民法院鼓扬法庭共收案192件(包含诉前调解),引导当事人先行协商调解5件,诉前调解及庭前调解共计108件,其中巡回调解及线上调解64件,邀请寨老、族老、诉讼联络员参与调解23件次,连续3年调撤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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