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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监督护航优化营商环境
  本报讯(通讯员 黎泉)自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双打”)专项工作以来,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与相关行政部门沟通、联系,互通情报线索,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两法”衔接,采取“三举措”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为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立足监督职能,强化刑事立案监督。该院借助建立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开展侵权假冒类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工作,对行政部门办理的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开展监督,重点对行政机关该移交而未移交,公安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案件,拓展线索来源。其中,该院在市场监督管理执法部门发现某水产贩贩卖的牛蛙中存在毒性这一线索,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此行为严重危害国家粮食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该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对此案件开展监督立案,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维护市场稳定,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积极开展提前介入,严把案件质量关。该院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时,严格履职,积极开展提前介入工作,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涉案证据,及时全面地查清案情,以保障顺利批捕或起诉。其中,在受理一起制售伪劣产品案时,该院干警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同来到制售假劣违法现场,对案件详细情况进行询问,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以及侦查方向等重点问题提出意见,对证据的收集提出建议引导侦查机关取证,提高诉讼效率,保证了案件质量,形成了打击合力。
  开展法制宣传,营造浓厚“双打”氛围。独山县人民检察院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政法干警“大走访”等活动,形成全民参与打击侵权假劣氛围。工作中,该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烟草局、消费者协会等多个部门重点对食品、药品、名烟名酒等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工作举措,结合制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启发群众自觉抵制伪劣商品、侵权行为,形成社会共治、全民共享的“双打”良好局面,全力守护独山县持续向好的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依法保护权利人、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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