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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守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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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守护人”
——施秉县检察院着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通讯员 龙泉州
自然遗产作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一部分,珍惜和保护自然遗产是全社会和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2022年以来,施秉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工作实际,着力开展喀斯特自然遗产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共立案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全部得到详实有效整改和回复,有力督促了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让常态化管护“看得见、抓得严”,切实助力施秉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提档升级,实现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双赢多赢共赢。
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找准“公共利益代表”角色定位。施秉县人民检察院要求全体干警要始终牢记检察机关是公共利益代表的法定职责,坚持将自然遗产保护专项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立足施秉喀斯特自然遗产保护特点、区位优势,着力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自然遗迹和名胜古迹日常监管维护等方面开展专项检察活动。结合施秉县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负责统筹和调度,确保专项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深入走访调研,全面加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核实。为全面掌握施秉喀斯特自然遗产地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施秉县人民检察院对辖区自然遗产地多个风景区和主要自然遗迹进行了走访调查。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无人机航拍取证等方式,发现部分自然遗迹缺乏有效监管维护,不同程度遭到破坏,尤其是位于黑冲景区的“一柱擎天”自然遗迹,石壁多处被人刻字、涂污,自然遗迹的自然性、原始性和完整性遭到损害,周围缺乏有效保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亟需采取措施予以保护。
强化沟通协作,实现诉前保护公益目的最佳司法状态。针对施秉县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中部分自然遗迹存在管理不到位、保护不力等问题,施秉县人民检察院在前期充分调查取证,核实事实的基础上,采取沟通协作、跟进监督、协同整改的办案模式;多次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诉前磋商会,统一保护认识,通过公开听证+公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的法律手段,督促和协同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开展保护工作,确保检察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持续跟踪监督,强化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提质增效。为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施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做好“一案一排查”“一案一回访”,对喀斯特自然遗产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案件开展“回头看”。经实地走访查看,相关职能部门已对“一柱擎天”自然遗迹及周边环境进行了整治,石壁上的字迹和涂污已经得到生态修复;重新规划游览路线,完善安全措施;在自然遗迹周边安装了高清摄像头,实现智能监管。同时,在前往自然遗迹路段和景观周围,设置了警示牌和提示标语,通过案例展示,以案释法等方式,向周围群众和游客进行普法宣传,有效提醒来往人员注意安全,严禁攀爬、乱刻、乱画,切实增强保护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下一步,施秉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开展喀斯特自然遗产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优化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的衔接协作,充分调动各社会主体能动性,凝聚公益保护共识,为助力施秉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全面保护,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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