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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县检察院
检察建议推动道路交通建设行业治理
  本报讯(何雪红)近日,正安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某建设公司与吴某某、张某、唐某某、娄某某追偿权纠纷监督案中发现,该建设公司中标正安县某公路项目三、四标段项目后,非法将该项目层层转包给无任何资质的个人施工,并从中收取管理费。后工人在施工过程中被飞来碎石击伤左眼,工人诉至法院请求人身损害赔偿。该建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吴某某、张某、唐某某、娄某某行使追偿权,从而引发出道路交通建设工程领域乱象。
  为认真核实相关问题线索,正安县人民检察院实地走访辖区公路建设工地,调查了解道路交通建设工程施工情况和潜在的安全隐患,并深入行业主管部门了解情况。经核查发现,辖区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行为,该行为既扰乱了正常的交通建设工程市场秩序,也给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带来极大隐患,是我国建筑法律予以明令禁止的行为。
  为此,正安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围绕开展全面排查、强化法律宣传、加强监督管理三个方面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进一步强化交通建设工程领域监管合力,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统筹调度、部门负责人牵头负责的执法检查组,针对当前在建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及个人展开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排查在建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行为,汇总形成清册,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全面加强了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的过程监督;通过召开培训会,通报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典型案例,现场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在建交通项目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教育,重点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意识,落实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安全及质量主体责任。就“强化监管”这一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回函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加强项目施工单位摸底排查,树立安全及质量意识,加强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学习力度,定期开展交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建设市场合规性排查,并建立排查台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严格资格准入和等级制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挂网信用评价,并列入黑名单。
  “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道路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正安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时,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的要求,立足监督职能,依法能动履职,深挖行业违法违规问题,推动行业治理,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建设工程市场秩序,为道路交通建设行业生产安全、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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