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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庭一品”服务保障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林泽章
  今年以来,天柱县人民法院立足人民法庭“三个服务”职能定位,聚焦服务“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群众需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充分利用地区优势、民族特色、审判职能,深化“一庭一品”创建,助力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打造产业特色法庭服务全面乡村振兴
  天柱县人民法院围绕“钡化工”“油茶”等重点产业,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履行法定职能,着力打造产业特色法庭品牌,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依法保障辖区产业健康发展,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该院邦洞法庭以服务保障“新型工业化”为重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打造“园区法庭”品牌。通过推进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在工业园区设立法官工作站、重点企业设立“司法服务企业示范点”,同时建立服务园区企业联系名录,每家企业明确一名联络员,构建“庭站点员”四位一体服务网,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共设立该类法官工作站1个、“司法服务企业示范点”3个,明确企业联络员32名,审理涉企案件166件,审结155件,结案率为93%,平均审理天数为32天,执行到位金额3635万元;走访企业168人次,发放企业法律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8000余份,收集意见建议并答复28条,诉前化解纠纷316起,为天柱县创建省级化工业园区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该院蓝田法庭立足油茶产业发展,将法治融入油茶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从规范引导、多元化解、司法服务等方面入手,探索“油茶产业链+司法服务”模式,打造“油茶法庭”品牌。通过定期宣传、诉前调解、巡回审理和判后追踪四个步骤护航油茶产业健康发展,帮助油茶企业将纠纷化解在源头。今年以来,该法庭共设立“油茶产业司法服务示范点”3个,涉及14个基地;开展巡回走访宣传30余次,覆盖1000余人次,为打造栖凤万亩油茶综合体、社学至瓮洞百里油茶产业文化长廊、石洞油茶特色小镇等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
  打造地域特色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天柱县少数民族多,为让群众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切实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观念,天柱县人民法院结合侗族、苗族聚集地的风土人情和地域特色,着力打造地域特色法庭品牌,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该院高酿法庭结合辖区主要为侗族聚集地的风土人情和地域特色,积极探索“123”工作模式,着力打造“双语法庭”品牌。通过“一套机制”强保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高效运行;“两种语言”便审判,用群众听得懂、易接受的方式传递法治好声音,打造人民群众家门口“侗汉双语巡回法庭”;“三个步骤”取实效,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确定“双语巡回法庭”创建示范点,扎实开展现场巡回审判、巡回调解,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推进诉源治理,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今年以来,该庭在高酿镇优洞村设置一个“双语”司法服务示范点,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利用侗汉双语化解矛盾纠纷180余件。
  该院白市法庭辖区主要为苗族聚集地,结合库区地域特色和清水江畔风土人情,白市法庭积极探索“法庭+”模式,着力打造“库区法庭”。“庭所”联动,运用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的联动机制,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建立“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庭村”推动,发挥“司法服务工作站”作用,扎实推进“无诉讼”村寨创建;“庭民”互动,通过深入村寨、田间地头、库区码头、农户家中等地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前往偏远村寨采取“水上巡回法庭”“江边巡回法庭”等方式开展巡回审判,帮助辖区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观念。今年以来,该庭设立“司法服务工作站”3个,及时预警化解纠纷20余起;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25起,引入司法确认程序46起;开展巡回审判10余次,普法宣传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30余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打造资源特色法庭服务人民群众需要
  天柱县人民法院积极履职,依法保护本土传统文化特色,采用“刑事+民事”措施,着力打造资源特色法庭品牌,服务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该院远口法院立足三门塘家祠文化、甘溪功夫村侗寨等景区资源优势,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专业预防和化解旅游类纠纷,着力打造“旅游法庭”品牌。通过在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工作站,在重大节日、旅游旺季不定期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巡回审判等系列活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今年以来,远口法庭共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工作站2个,巡回调解景区纠纷20余起,开展普法宣传1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80余次,为辖区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环境保护法庭立足辖区生态环境特色和自身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绿色司法理念,着力打造“绿色法庭”品牌。通过不断完善配套工作机制,成立“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团队”,形成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判模式;切实履行审判职能,对严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创新裁判执行方式,探索创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认购碳汇等多种环境资源审判独有的裁判执行方式。截至目前,共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80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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