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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检察院积极推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黄立望)今年以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以开展“质量建设年”和“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为抓手,牢牢把握“法律监督”的职责定位,强化履职担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四个注重”助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注重做好年度统筹,细化安排部署。该院每年末对本年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汲取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并对下一年度如何更好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将工作细化到每月的每周,为全年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明确重点和方向。
  注重转变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理念。该院为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新期待、新需求,积极在“促”字上下功夫,主动转变工作理念,能动履职,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将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促使社区矫正监督活动依法、规范、高效开展。同时,充分发挥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的不同功能,在纠正个案的同时,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堵塞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最大限度发挥法律监督效果,确保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更好成效,不断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
  注重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提升法律监督精准度。在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过程中,该院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构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思维模型,综合各方信息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比对和分析研判,精准发现监督线索,围绕线索依法向相关单位调取有关材料,并采取实地走访、询问等方式,查清案件事实,全面搜集、固定证据,确保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精准度。
  注重协调配合,实现齐抓共管。该院在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中始终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既认真履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职责,依法纠正社区矫正活动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又积极与当地社区矫正机构、公安、法院等单位通过走访、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和互通,立足各自职能共同商讨应对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促使社区矫正对象得到有效教育矫治,使其顺利融入社会,从而预防和减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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