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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让群众感受“检察温度”
——兴仁市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见行见效
  近年来,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能动履职主动作为,始终坚持以“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为宗旨,依法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真正把检察温度送进人民群众的心窝。
  让“精准救助”落到实处
  兴仁市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在司
法救助案件办理中不断摸索经验,持续完善协作机制。在业务部门与控告申诉部门之间建立联动机制,发现需要救助的对象及时进行沟通、及时移交材料、及时分析研判、及时确定方案,形成线索发现合力。截至目前,由业务部门向控告申诉部门主动移送司法救助案件线索38条。
  由“被动”变“主动”,深入走访全覆盖。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将当事人申请的被动救助转变为检察机关主动救助,定期通过案管部门利用检察业务运用系统对刑事案件中未得到有效经济赔偿的刑事被害人家庭进行反查,“但凡还有一丝线索”,都积极走访,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做到“一个不能少”。
  由“单一式”变“多元化”,确保救助实效。近年来,兴仁市人民检察院构建了以经济救助为核心,以法律援助、民政救助、社会资助、心理关怀等多元化救助方式相结合,定期回访核实司法救助效果的综合性救助机制。同时,根据具体案情,积极联系民政、扶贫、妇联等相关部门,帮助被救助对象解决入学、就业、低保等问题,切实解决其基本困难,使被救助对象真切感受到司法救助的温度。
  为“特殊群体”纾困解难
  近年来,兴仁市人民检察院注重司法救助与扶贫、乡村振兴工作深度融合,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更好的服务精准脱贫。
  此外,兴仁市人民检察院还积极沟通政府主管部门,把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底数,建立通报机制及台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遭受犯罪侵害的,迅速启动救助程序,及时予以救助,并向政府主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建议给予持续关注,确保困难群众不因案致贫、不因案返贫。
  同时,该院着重加强对困难妇女儿童群体权益保护,对内构建一体化救助机制,对外凝聚多方合力,利用“司法救助+综合帮扶”多元救助机制对困难妇女儿童开展司法救助,取得良好的成效。
   让“司法温情”在阳光下传播
  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在司法救助工作中主动树立“主动告知、应救必救”理念,在日常办案、下乡走访过程中及时向群众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宣传,提升群众对司法救助制度的知晓度。
  与此同时,兴仁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政法信访系统“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活动,进村入户向群众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利用“知识讲解图、流程分解图、多元工作图”,让群众对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范围、标准、流程等一目了然。今年11月,该院以实际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事实为原型,创作了微电影《在阳光照耀的地方》,故事充分展现了当下检察为民的司法办案理念,展现人民检察官秉公执法的同时体恤民情、为民排忧解困的检察形象。
  据了解,2019年至今,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64件132人,发放救助金134万余元,救助人群涵盖了未成年人、贫困户、残疾人、妇女等特殊群体。其中多元化救助对扶贫对象41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8万余元。综合帮扶困难妇女儿童53名,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1万元。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兴仁市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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