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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自治县检察院
创新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本报讯(蒙淑琴)近年来,三都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把“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与“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有机结合,用“检察蓝”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新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三都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检校共建,安排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利用开学季等各个时间节点到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讲解预防性侵害、校园欺凌、防溺水、禁毒等相关法律知识,并通过问答等形式与学生互动,在寓教于乐中拉近学生与法律的距离,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根据民族地区实际情况,采用“苗语+汉语”“水语+汉语”“布依语+汉语”的形式为学生们宣讲法律知识,让未成年人更真切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
  为加强对乡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和司法保护,三都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活动,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进行讲解,提高法定代理人依法“带娃”法治理念,同时对乡村学校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细心交流,关心询问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健康情况,为孩子们解决生活上、学习上的困难,激励他们好好学习,向社会回报感恩之情。
  三都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安全专项督查,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保障校园安全,筑起牢固“防护墙”;立足检察职能,开展涉及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及重点领域“守护暑期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对损害未成年人社会公共利益的食品卫生安全、游乐场所、交通安全等,依法履职,对发现损害利益的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履行监管职能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三都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一站式”询问救助,对家庭生活有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向控申部门移送线索,开展司法救助,落实主动救助、优先救助、及时救助、衔接融合、协同发力等工作理念。截至目前,该院对困境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8人,救助资金7万余元。
  三都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快捕、快诉。对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扫除心理阴影。对涉罪未成年人,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中,借助社会力量的介入,加强帮教,增强他们法律意识,对家庭教育缺失的,向法定代理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引导家长正确依法教育未成年人。办案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和家长合理使用“双语”模式,推进法治语言与民族语言深度融合,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都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化解社会矛盾,今年以来共举行18次未成年人不公开听证会,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同时,让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既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最终实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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