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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特殊感谢信的背后
■张元清 陈亚林
近日,李某向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写了一封感谢信,信中表达了他对该院检察官的感谢之情,感谢检察官对案件认真调查核实,耐心释法说理,消除了其在案件上的错误认识,让他从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执法司法不公的误解中走了出来,并表示今后一定教导子女努力学习,不辜负党和政府的期望和帮助,让孩子们努力成为对国家有用之才。一起意外让家庭陷入困难
2019年3月的一天,李某骑自行车下班,途径马路一弯道时不慎坠下路坎受伤,经鉴定为肢体二级伤残。事故发生前,李某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这次事故导致他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后,妻子顶起了家庭的重担,一边照顾丈夫,一边到超市打工补贴家用,还要负担两名子女读书,微薄的收入让这个原本就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2019年4月,李某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人社部门审查后认为,这是一起由李某承担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为此作出了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李某不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人社部门作出的决定,重新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均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不服法院作出的判决,遂向遵义市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小案”不“小办”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为查清李某的申请监督理由是否成立,该院检察官依法调取了当地公安机关道李某与处理事故的交警一同到事故现场,对事故发生过程进行回溯。在还原事故发生过程的基础上,与遵义市交管局事故认定复核部门进行沟通,详细了解交通事故认定中各方在事故发生中应当承担的责任。
经调查核实查明,该案系李某骑行自行车发生的单方交通事故,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责任准确,只是对事故发生的过程描述不精准,导致申请人认为该事故存在第三方责任主体。人民法院判决审查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为消除李某疑虑,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向李某出示了交警部门在事故处置过程中收集的照片、录像,对事故发生的过程、撞击的痕迹等逐一向申请人进行说明,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李某消除了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执法司法不公的疑虑,最终撤回了监督申请,并表示服判息诉。司法救助彰显司法温度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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