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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检察院提升职务犯罪追赃挽损工作质效
   本报讯(陈大月)织金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职务犯罪过程中,积极能动履职,坚持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扎实推进职务犯罪追赃挽损工作,力争实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近年来,检察环节共计追赃挽损240万余元。
  转变司法理念,执法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织金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摒弃就案办案的惯性思维,把追赃挽工作贯穿于执法办案工作的始终,坚持应追尽追,同步审查洗钱犯罪行为,发现线索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真正实现让犯罪分子无利可图、无处可逃的执法效果。
  加强配合协作,强化追赃挽损力度。织金县人民检察院以提前介入为抓手,主动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协同配合,全面彻查涉案资金的流向,符合扣押、冻结条件的,建议及时进行扣押冻结;以案件审查为基础,严把证据关、事实关,精准认定涉案资金数额,进一步深挖涉案资金流向,发现符合追赃条件的,及时启动追赃程序。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督促涉案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织金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积极退赃退赔作为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从宽处罚的重要考量条件,主动与犯罪嫌疑人家属、辩护人沟通,充分发挥辩护人的作用,切实提升追赃挽损效果。如在办理张某某贪污案中,通过不断释法说理,张某家属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上缴赃款9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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