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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检察院
“走访谈话”听诉求 帮教结合解难题
  本报讯(罗霞)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独山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刑事执行检察职能,通过建立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库、制定工作机制、加强走访和疏导、健全全流程同步监督体系等四项工作,主动转变检察监督理念,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保障。
  建立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库。独山县人民检察院会同独山县司法局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是否是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摸排,重点针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报到、外出请假、集中学习等情况进行了解,保证底数清、情况明。
  制定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工作机制。独山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共同出台《社区矫正对象(涉企业人员)请销假管理制度》《关于加强社区矫正与检察监督相衔接的制度》等制度,明确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标准,做到快速核查、快速审批、准确登记、精简审批流程,规范和统一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交付执行、请销假、解矫程序。
  加强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走访和疏导。该院积极开展“走访谈话”活动,采取“帮”“教”相结合的方式,与监管部门一同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及其所在企业进行走访,倾听其诉求,重点了解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在监管活动中所受到的处罚是否得当,同时还为其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2022年以来,该院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实地走访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经营场所13次,共同为企业解决问题7个。
  健全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全流程同步监督体系。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充分利用检察一体化的优势,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在作出建议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后,及时告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通过充分研判后,及时启动监督程序。同时,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改变以往书面审查、被动审查的监督模式,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实行走访座谈、实地考察与书面审查相结合的多元监督方式,针对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并就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
  下一步,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社区矫正监督职能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提升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监督质效,助推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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