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
守好法律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惠水县检察院刑事抗诉工作见行见效
  ■敖洁
  2021年以来,惠水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比实现零的突破。两年来,该院共提出抗诉4件,提请抗诉2件,上级检察院支持抗诉6件,支持抗诉率100%。 
以“常态学习”强化监督能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惠水县人民检察院以业务建设为重点,持续夯实能力之基。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模式,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一系列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为重点,充分利用检答网学习平台,坚持业务学习常态化,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着力提升专业素养,推动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同时,该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通过学习切实转变“重指控犯罪、轻审判监督”的司法理念偏差,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强化监督意识,以理念更新促进工作方式转变和质效提升。
   以“强化审查”找准监督抗点
  惠水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对法院裁判逐案审查机制。紧紧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审判程序等重点,坚持实体与程序审查并重、量刑是否适当审查并重,通过层层审查、联合审查等方式及时对一审公诉案件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进行审查,精准找出抗诉点,依法开展抗诉工作。
  期间,该院对未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刑事判决,注重审查是否存在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等情形,确保罚当其罪;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注重审查法院是否存在定性上发生错误,本属有罪错判无罪的情形,确保司法公正;对未采纳检察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的刑事判决,注重审查是否存在事实认定确有错误,加重或者减轻对罪犯的惩罚的情形,确保准确打击犯罪。
   以“请示汇报”强化上下联动
  惠水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贯彻落实抗诉工作上下联动机制,形成有效合力,确保抗诉工作顺利进行。
  对经审查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案件,及时充分向上级检察院汇报案情、寻求指导,通过上级检察院的监督和指导,拓宽思路,准确把握案件症结与抗诉点,做好做实证据的补强、完善等工作,有效避免撤回抗诉发生,对办案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及时向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有效排除阻力和干扰,增强抗诉实效。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DDCPC.COM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