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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检察院 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
   本报讯(王艳 记者 任莉)日前,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在对鄢某某滥伐林木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向兴义市林业局送达了检察意见书,并联合林业部门实地查看了补植复绿成效。这是该院进一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的又一个生动实践。
  该案中,鄢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件的情况下砍伐林木,涉嫌滥伐林木罪。考虑到鄢某某系初犯,具有自首情节,主观恶性不大,自愿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综合考量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社会公共利益和办案效果,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听证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最终依法对鄢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之后,检察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要求林业主管部门对鄢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
  日前,兴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兴义市林业局前往案发村寨,实地查看鄢某某“补植复绿”情况。鄢某某已补种了1150棵树木且全部存活,长势良好。
  “我做错事情了,儿女也对我进行了批评,我在林地上重新栽种了树木,进入林地的泥路滑,我还在原有的泥路上铺了沙石,感谢检察官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现场,鄢某某向检察官如是说。
  近年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强化刑行双向衔接,不起诉后依法提出检察意见并持续跟进不起诉后案件进展,防止“案结事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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