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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司法保护严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出售公民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造成被害人死亡。据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5起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其中,这起陈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入选,具有一定代表性。这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政策导向,进一步强化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全面保护。
  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陈某在网上发布信息称可找人、查人,承接了闵某寻找离家出走妻子郭某的“业务”,并在获得郭某具体位置后两次透露给闵某。之后,郭某被闵某杀害。检察机关审查认为,陈某等三人出售公民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对三人作出批捕决定,并制发继续侦查提纲。最终,法院认定3名被告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陈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这起案件具有较强的警示教育意义。
  经营资金信用调查、夫妻忠诚度调查、寻人寻址找物……近年来,在网上网下,一些民间调查机构打出这样的口号推广“经营业务”。殊不知,这极可能触碰了法律和道德底线。根据民法典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这里的“任何组织、个人”,不但包括调查“对方忠诚度”的丈夫或妻子、接受委托的个人或机构,也包括企事业单位、国家行政机构。换言之,任何组织、个人都没有侵犯个人信息的特权。
  出售公民行踪轨迹信息被判刑,反映出司法机关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决心。犯罪分子通过窃取、非法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谋取不法利益,严重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司法机关必须坚决追究、查清事实、依法惩处,重拳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据《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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