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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检察院案管办:“三举措”提升案件流转工作质效
进行新案件登记

  本报讯(龙超)案件受理工作是打开检察机关办案程序的“阀门”,是基础性工作,也是至关重要的案件流转环节。长期以来,贵定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始终坚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及时沟通的工作原则,助推案件受理工作规范化、专业化、高效化发展,做好案件流转工作。
  依法依规,严格受案标准。该院案管办根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受案标准》,明确案件卷宗的必备材料、法律文书等要求。对于符合受案标准的案件及时录入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不符合受案标准的,现场或电话告知侦查(调查)机关案件承办人原因,要求补正后再次移送。针对涉黑涉恶、涉未成年人、涉企、嫌疑人被逮捕等特殊性质的案件,提高案件受理的标准,做到受案更规范化、更精细化、更准确化。建立贵定检察受理案件规范化管理模式,推动案管工作稳步提升。
  精准发力,明确审查重点。案件受理时,该院案管办检察官对卷宗材料、管辖权问题、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涉案财物等方面做到重点把关。努力实现案件信息“零差错”,为办案部门提供准确的第一手案件材料。
  加强学习,提高审查能力。该院案管办公室在确保受理案件的正确性和规范化外,不断学习加强综合法律素养及业务能力水平,以保证案件受理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在实践中强化理论、在理论中指导实践,不断驱动案管人员综合素养,提升案件受理工作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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