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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开创政法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毕节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魏华松
  党的二十大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在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划时代、里程碑的重大意义。党的二十大郑重宣示了我们党在新征程上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和实践路径,必将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号巨轮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政法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的精神实质,更加自觉地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让忠诚核心、拥戴核心成为全市政法干警最鲜明的政治品格和政治底色。要持续巩固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用创新的理论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和举措,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毕节、法治毕节。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中,多次提到“基层”,可见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高度重视。这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的重要论述是完全一致的。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把基层治理的根基不断夯实筑牢,万丈高楼才能平地起,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才更有底气。政法机关要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重点聚焦基层治理,不断夯实筑牢党的执政基础,把群众组织起来、凝聚起来,共同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团结奋斗。
  聚焦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这个核心,夯实筑牢基层战斗堡垒。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就是要把农村发家致富的“带头人”选准配强,把党的基层政权组织巩固好,让基层党组织更好地宣传党的声音,更好地服务群众、团结群众,教育引导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发挥党支部(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基层治理“铁三角”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群众自治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不断解决基层社会治理较为突出的“散”和群众组织发动不充分的问题,花更大功夫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中心,群众共同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聚焦“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这个关键,搭建服务群众桥梁纽带。毕节的“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虽然起步较早,但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疫情防控中还存在作用发挥不够理想的情况。要抓住“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作用的发挥来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统筹推动打、防、管、控、帮等一系列重点任务,把基层人、财、物等要素保障充分调动起来,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信访维稳、未成年人保护、命案防控、打击整治“两诈”等工作。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以区县为单位,组织开展网格员、联户长全员培训,切实解决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进一步理清网格员和联户长职责,重点关注特殊人群,防止发生冲击道德底线的案事件。同步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别是婚恋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命案发生。
  聚焦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个重点,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市域是重大矛盾风险的集聚地,也是重大矛盾风险的化解地。要高度警惕“茶杯里的风暴”,不断提升重大风险预测预警预防的能力,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坚决防范化解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社会矛盾、公共安全、网络安全“五类风险”。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诉源治理,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决机制,坚决防止社会矛盾外溢上行、叠加爆雷。要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契机,采取项目带动、试点辐射、典型引领等方式,大力培育一批具有毕节特色、市域特点、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试点项目,以“小切口”撬动“大治理”,以重点工作突破带动整体水平提升,不断开创市域社会治理新局面。
  聚焦“三治融合”这个根本,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以自治为基础,规范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选准配强基层组织“带头人”,带动广大党员当好党的政策“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信息员”,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反映群众意见建议等。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提升群众“主人翁”意识,自觉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自力更生,靠勤劳致富等。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来,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让群众有事好商量、有事多商量、有事会商量。要坚持以法治为保障,持续深化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知法信法、尊法守法,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宗族恶势力和“村霸”“行霸”等农村黑恶势力,以及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依法保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群体合法权益。要坚持以德治为先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群众坚守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四条底线”,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积极创建文明和谐家庭,发挥红白理事会、村(居)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作用,提倡尊老爱幼、重义守信,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低俗婚闹等陈规陋习,促进乡风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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