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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发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建议
本报讯(沈思璇)近日,贵州省教育厅向省高院书面回函,针对省高院所提出的未成年人保护、防范校园性侵等司法建议内容作出回复,省高院司法建议书所提建议均被采纳。
2022年,省高院在审理一起强奸、猥亵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某县两所小学存在教师性侵未成年人,特别是性侵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现象。为此,省高院向省教育厅发出司法建议书,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对策。司法建议书强调:加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保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关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我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有关“学校保护”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全省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的监督管理和巡查,切实防止该类案件的发生。
省教育厅在接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性侵学生治理工作,采取了诸如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制定意见规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素养,排查各地各校安全巡防制度落实情况,大力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识,密切家校共育,强化特殊群体关爱,推动建立防范校园性侵长效机制等措施。在正式回复司法建议之前,省教育厅还安排专人到省高院就贯彻落实司法建议的具体举措进行了有效沟通和交流。
近年来,省高院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通过调研全省法院审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发现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研判案件背后的原因,总结特点和规律,就如何解决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加强与公安、民政、妇联、教育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庭审旁听等活动,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不断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的载体和形式,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范、自觉抵制不良诱惑的意识,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平安校园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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