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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玉
用心浇灌“法治之花”

   【人物简介】梁玉,现任晴隆县司法局三宝司法所所长。8年来,她始终扎根基层第一线,服务百姓民生,将真情融入为民办实事、做好事的具体行动当中,用实际行动在群众中树立了一名司法行政干部应有的形象,开展的工作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被群众亲切称为“铁娘子”梁玉。2021年12月,梁玉被贵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等单位评为2016至2021年度“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她是基层维稳的‘急先锋’、‘稳压器’,基层稳定的‘护航人’。”提及梁玉,晴隆县相关领导如此评价她。
  三宝街道作为全国唯一的“整乡搬迁”安置点,来自原三宝乡和晴隆县各地的搬迁群众相继入住,由于风俗不同,民族习惯不一样,安置点的矛盾纠纷日益突出。为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快融入、能致富”,彻底解决搬迁安置区矛盾纠纷频发问题,梁玉主动扛起维稳大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一宣一培二入”工作思路——加强对搬迁安置区群众的法治宣传;加强对搬迁地调解员培训;人民调解室、法律服务室入搬迁安置区,法治宣传员、人民调解员入搬迁农户家中。同时,她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独立筹备了贵州省首个新市民搬迁安置区民法典主题广场,辐射群众2万余人;在她的指导下,三宝街道6个社区全部创建为“州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伴随着“一宣一培二入”活动及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安置区群众形成了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搬迁群众在安置点幸福地住了下来。
  为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梁玉结合工作实际,组建了贵州省首支少数民族妇女调解工作队,在当地选聘了一批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公道正派、有一定文化素质、通晓民族语言、40岁以下女性群众作为调解员,依托该支队伍“情况熟、好讲话”的优势,采取走亲戚、拉家常等方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8年来,她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00余件,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60余场800余人次,确保人民调解工作基础扎实、稳慎长远,基层调解员队伍建设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能力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在特殊人群管理上,梁玉创新提出特殊人群管理“三字经”(建、教、帮)的管理模式,探索出特殊人群管理的“三宝模式”,即一抓“建”字诀,构建网络有人管;二抓“教”字诀,“回家”之路有关怀;三抓“帮”字诀,安心发展有出路。参加工作以来,未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虚管及因漏报刑满释放必接人员被通报事件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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