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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贵州省法官惩戒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本报讯(沈发轩)12月8日,第一届贵州省法官惩戒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会议听取了省法官惩戒工作办公室关于修订《贵州省法官惩戒委员会章程(试行)》和拟制法官惩戒工作办公室工作规则有关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章程修订审议稿和办公室工作规则审议稿。
  会议指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省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对修订章程、制定法官惩戒办工作规则提出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法官惩戒工作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对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法官惩戒制度机制,充分发挥惩戒委员会作用,推动全省法官惩戒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这一过程中,各位委员认真履职,提出了很多针对性、操作性很强的宝贵意见。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法官惩戒工作既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应有之意,也是我们必须作答且必须答好的课题。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确保惩戒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内,按照党管干部原则、遵循司法规律、严肃追责与依法保护有机统一、责任与过错相适应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等要求,充分发挥惩戒委员会的专业把关作用,扎实开展好法官惩戒工作,持续推动“由裁判者负责”精准落实落细,为进一步推动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贡献力量。要积极探索完善,努力形成惩戒工作有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法和省委关于惩戒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惩戒委员会各项制度和配套机制,切实提高法官惩戒工作的透明度、专业性和公信力,确保各项工作行稳致远。要强化履职尽责,推动惩戒工作实质化运作。全体委员要尽快熟悉章程,以专业的精神、公正的态度,切实担负起从专业角度审查认定法官是否存在违反审判职责行为的工作职责,确保对每一件惩戒事项所作决定,都程序严谨、实体公正,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法官惩戒办要严格工作标准和程序,确保法官惩戒委员会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全省各级法院要主动担当作为,通过实质化开展惩戒工作,促进法官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要注重贯通协调,推动惩戒工作高质量发展。围绕惩戒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准确把握惩戒工作的规律特点,立足我省实际,发挥首创精神,深入开展调研,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充分利用惩戒制度优势,堵塞审判管理制度漏洞,不断提高惩戒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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