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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检察院开展控告申诉案件公开听证
  本报讯(刘蓉霞 记者 任莉)日前,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就2起刑事立案监督信访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行业代表、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
  听证会上,申请人陈述了控告事实、理由及诉求,承办人就案件审查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并重点分析了审查结论的法律及事实依据,受邀的听证员就案件争议焦点问题进行了提问。
  经过休会讨论,与会听证员代表在复会后发表了听证意见,当事人发表了最后陈述意见。检察机关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结合对案件审查的证据情况和客观事实,认定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理由成立,依法决定对申请人的立案监督申请不予支持,并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后申请人及各听证员均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及建议,并对检察机关认真负责的态度及客观公正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肯定。
  长期以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重视检务公开工作,检察听证已成为司法办案中的常态。今年以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累计对105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其中控告申诉案件11起,且全部达到了息诉罢访的效果。通过听证方式办理控告申诉案件,不但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确保了案件依法公开公正的处理,更促进了信访矛盾的实质性化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接下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落实公开听证工作,加大对听证工作向各项检察业务的延伸力度,做到应听尽听,主动接受社会外部力量的监督,确保司法办案的质效,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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