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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自治县检察院
用足用好监督协作平台提升办案质效
  今年以来,玉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分别与玉屏自治县公安局、铜仁市公安局大龙经济开发区分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5次,研究制定会签规范性文件2个,取得了显著成效。
  出台机制,规范检警协作。为切实提高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玉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玉屏自治县公安局、铜仁市公安局大龙经济开发区分局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会签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实施办法(试行)》。该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深化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对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关系的认识和理解,更好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进一步推动了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的提升,增强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轮值派驻,监督触角前移。玉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采取轮流值班的方式,选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制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组成办案团队,每周三、四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轮流值班。轮值办案团队通过公安办案系统实时查询公安机关行政、刑事案件的管理、立案、侦办情况,通过调阅案件卷宗、案件讨论等方式了解案件情况。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问题,轮值办案团队在值班工作中现场为公安机关提供咨询指导;对办案中出现的重大疑难和新型案件的案件定性、证据收集与固定、法律适用等问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合召开联席会议交流研讨,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通过监督发现需要纠正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监督意见并规范填写工作台账记录。将检察监督工作移到侦查工作的最前端,有效打破了信息壁垒,切实提高了办案质效。
  常态化召开联席会,强化办案衔接。该院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依托,检警双方常态化召开联席会,共同商讨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通过召开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题联席会,以具体典型案件为切入点,对“主观明知”的理解与认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界限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就下一步提高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力度提出了具体的可行性建议,强化了协作配合,形成了全方位、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
  同堂培训,提升类案办案质效。为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推进法律共同体建设,玉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问题同堂培训。培训会上,检察干警以侦查工作流程为主线,结合辖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深入浅出地分析梳理了辖区未成年人刑事侦查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探讨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和侦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提出了改进侦查工作质量,提升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司法水平的对策建议。通过同堂培训,有效解决了司法实践中双方尺度不同、标准不一等问题,从源头上消除了办案中的意见分歧,助力提升类案办理质效,实现了多赢共赢。
  下一步,玉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开展“沉浸式”监督、“融入式”监督,全方位运用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机制,实现法律监督更精准、协作配合更顺畅,促进业务素能和办案质效“双提升”,以高质量的法治保障,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玉屏自治县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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