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普定县开创司法救助金监管新模式
   本报讯(徐茜)为规范国家司法救助金的使用管理,防止损害救助对象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救助资金监管力度,近日,普定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共青团普定县委、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教育和科技局、县司法局、贵州普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在该院举行《特殊对象国家司法救助金长期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签约仪式。
  《办法》规定,特殊救助对象在贵州普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开立个人结算账户,普定县人民检察院以“一案一委托”的形式,委托其代管司法救助金,并根据个案救助对象的具体情况,明确司法救助金的监管要求、监管时间、收款人情况、支付频次、支付金额等。同时,针对不同的特殊救助对象,该院联系相关部门在职能范围内对救助对象予以社会救助,并定期对救助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据悉,特殊救助对象国家司法救助金监管工作机制的建立,旨在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金的监管和使用,采取“滴灌式”分期救助模式,完善政策供给,以智慧科技手段实现司法救助金定额分期发放,联合相关部门对救助金长效监管,形成救助帮扶合力,确保救助更加精准、长效。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DDCPC.COM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