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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检察院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办案质效
  本报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发挥人民监督员的外部监督作用,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近日,兴仁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观摩该院提起公诉的两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庭审,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活动进行了全程监督。
  庭审前,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件的相关情况,帮助人民监督员熟悉案情。庭审中,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出庭行为规范、法律文书质量、讯问能力、举证答辩等指控证明犯罪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官庭审准备充分,仪表整洁,用语规范,逻辑思维严密,举证清晰有条理,法庭辩论有理有据,论证的事实及出示的证据能够有力地指控犯罪,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官风采。
  下一步,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作用,进一步拓展人民监督员参与各项检察工作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自觉、主动地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高效,不断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兴仁市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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