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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检察院三举措扎实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
  本报讯(杨秀琼)自《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以来,台江县人民检察院以服务检察办案为导向,积极进取,转变思路,采取三项措施扎实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今年以来,该院在开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同时共开展人民监督员活动14件次,实现了监督范围和监督方式全覆盖。
  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夯实人民监督员工作基础。该院党组高度重视《规定》的贯彻落实,把人民监督员工作作为加强外部监督,提高执法透明度,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要求全院干警积极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实现“检察业务、监督方式”两个全覆盖,以推动进一步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效。检察长率先垂范,将听证工作作为接受监督、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抓手,主持两起职务案件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一起听证监督。各部门负责人也纷纷通过主持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等活动,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认真监督,以公开促公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提升执法公信力。
  拓展监督途径,着力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实效。为切实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该院积极开拓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新途径,尝试在多种案件、不同程序中引导人民监督员监督,不断丰富监督工作形式与载体,有力提升监督效果。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关键环节,在案件质量评查、法律文书宣告送达、司法规范化检查、检察工作通报等工作中引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以开放和透明的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完善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坚持把意见和建议的办理作为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确保每一个意见建议的落实率达到100%。
  强化联络协调,建立利于沟通协调工作平台。为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监督员的联系,该院积极完善人民监督员联络机制,定期通过微信平台向监督员发送工作动态、队伍建设、检察文化等检察工作相关信息,实现面对面交流,“键对键”沟通,向监督员订阅报刊和有关资料,保证了监督员对检察工作动态的及时掌握。建立检察工作定期通报机制,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等重大活动,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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