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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州区检察院
凝聚公益诉讼合力保护生态环境
  ■ 钱晶晶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检察院将公益诉讼检察作为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途径,把能动检察理念、“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治理效能”的要求贯穿于公益诉讼办案各个阶段。今年以来,该院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59件、民事公益诉讼28件。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司法确认案件9件。
  聚焦“重点”服务保障大局
  播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坚持从维护公益出发,积极探索“监督惩治+生态修复+教育预防”的工作模式,为统筹推进播州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通过办案,督促相关主体修复国有林地、耕地147.3185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3.3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2亩,清理各类垃圾废物37吨。同时,通过办案履职督促当事人补植林木324.4亩共计1.9468万株,增殖放流鱼苗8.07万尾。
  全力守护食药安全。播州区人民检察院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7件,针对1起销售有毒食品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提出惩罚性赔偿。着力解决了损害群众健康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着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推动治理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的突出问题。针对非税收入征收职能逐步由各行政部门向税务机关划转,单位间沟通不畅、历史遗留和配套规定不健全等导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征缴不及时的问题,该院通过前期调研、组织磋商和案件化办理,介入监督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工作,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共计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9800余万元。同时,该院结合案件办理实效,与播州区税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联合制定《播州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工作协作机制》,明确了各方就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管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对接方式,有力推动了征缴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为地区国土出让收入征缴划转改革的工作机制作了有益探索,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积极作为、主动担当。
  聚焦“源头”促进社会治理
  播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注重着眼于促进社会治理履职尽责,努力做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协同作用,凝聚各方合力,促进补强公益保护领域治理短板。
  2022年4月,播州区人民检察院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老大难、硬骨头”问题,积极能动履职,综合运用诉前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从源头上治理,以司法之力守护生物多样性之美。在办理“督促整治松材线虫病”行政公益诉讼一案中,该院针对重大外来入侵物种松材线虫传播广、速度快、难治理、易复发,造成松林资源受到严重破坏的“老大难”问题。依法能动履职,邀请公益志愿者通过现场查看、询问护林员等方式开展“回头看”跟进监督,发现属地政府对感染疫木进行了清理,但对疫木的清理和后续的防治还需加强,仍有松材线虫病传播隐患,存在管理漏洞待完善,遂依法向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行政机关收到建议后投入资金46万元,指导全区24个乡镇、街道等挂设诱捕器1810套,设立诱捕器管理人员180人,清理1248株枯死松树,处理1202亩受松材线虫病污染的松林,防止松林面积58.81万亩受松材线虫病危害,并积极推动出台《播州区疫木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对受松材线虫病感染的松树处置方式、程序等予以规范。
  此外,该院针对在2022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播州区在河湖管理保护中还存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有效衔接及跨行政区域保护协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了建议,建议相关行政机关进一步深化河长制管理工作、以司法保障为助力,强化建立区域共治管理机制社会治理。助力制定了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河长制相关行政部门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日常联席工作,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进一步凝聚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合力,严厉打击涉水域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有效推进对损害的河湖生态环境的赔偿和修复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更好保障服务辖区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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