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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为民解忧群众千里之外寄来锦旗
   本报讯(刘蓉霞 记者 任莉)“尊敬的吴倩检察官,我本应该亲自到检察院感谢您和陈江副检察长的,但因为疫情原因……”日前,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吴倩收到了一面来自河北省邢台市的锦旗,赠送锦旗的王某美还给检察官发来这样一段信息。
  王某美系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家属。今年5月,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收到该院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一起源于交通肇事案的救助线索。经调卷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案件被害人家属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然而,根据司法救助程序,需要走访调查核实申请人家庭具体情况。可因申请人家住河北省,远隔千里,普安县人民检察院遂向河北省邢台市囊都区人民检察院发函请求司法协助,开展具体调查核实工作。
  在邢台市囊都区人民检察院的协助下,经查得知,申请人王某美一家原本四口人,丈夫常年在外务工,王某美在老家务农,一双儿女均在校读书,家庭经济来源主要靠丈夫一人在外务工。不幸的是,其丈夫在外务工时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突如其来的事故,让没有固定经济来源且还要独自抚养两个孩子、赡养身患残疾公婆的王某美手足无措,一家人的生活也陷入困境。
  经过审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王某美一家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以缓解其家庭的燃眉之急。
  “这3万元对于深陷困境的家庭太重要了,不但解决了两个孩子读书生活费的问题,还解决了老年人就医等问题,感谢党和政府以及检察机关的关爱。”9月,当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就相关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及国家司法救助的审核条件、救助意义、救助目的等,详细对王某美进行释法说理后,王某美及其家人多次致电向检察机关表示感谢。
  10月底,王某美及其家人收到了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为感激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所做的工作,王某美及其家人从河北邢台市特意寄出了一面写着“人民检察为人民司法救助暖人心”的锦旗,赠送给普安县人民检察院以示感谢。
  “锦旗是认可,也是鼓励。接下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作为,能动司法,延伸司法救助工作触角,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切实为人民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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