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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检察院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多元救助
  本报讯(王玲 杨霖)“我今天回到了学校,我非常非常开心,感谢检察官阿姨给我的帮助,我一定好好学习……”近日,平塘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小花(化名),给承办检察官打来了视频电话。在检察官及相关部门的帮助下,被害人小花不仅得到了司法救助金,还回到校园继续学习。
  据了解,该案的承办检察官通过审查办理该案件,对小花开展了系列综合救助,终于小花恢复正常的生活,以崭新的笑容重返校园。
  心理辅导驱散“内心阴霾”。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及时对小花的心理状态进行评估,在取得被害人及其家长的同意后,及时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根据小花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小花的疏导方案,对小花进行心理疏导,让小花走出心理“阴霾”,重启生活信心。
  司法救助解决“燃眉之急”。在走访调查中平塘县人民检察院得知,小花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靠其年迈的爷爷做农活,收入十分微薄,无力为其支付学费,无奈之下小花只能辍学在家。该院通过开展司法救助,为小花申请到了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及时解决了小花家庭的经济困难。案件承办检察官得知小花因学费辍学在家的情况后,还积极与民政局联系,为其申请了民政低保救助金。并与小花就读学校的老师联系,积极为小花重返校园创造条件。
  此外,案件承办检察官还与小花所在的村委会商议,明确了小花司法救助金的使用范围和监管人,联合妇联对小花后续生活状况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其生活现状,帮助其解决心理、生活中的问题。
  在社会各方力量的帮助下,小花现已重返校园,重拾生活、学习的信心,恢复正常生活。检察机关通过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将经济救助、心理救助、民政政策救助等进行有机结合,构建司法与社会相互配合的救助模式,为未成年被害人实现了全方位、多元化的救助,确保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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