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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上门办案彰显司法温度
本报讯(宋淑媛 记者 任莉)“检察官真是太细心了,专门来我家听取我的意见,很公正。”提起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兴义市八旬老人吴奶奶赞不绝口。
据了解,吴奶奶是兴义市人民检察院近期受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承办检察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准备向其送达相关文书并听取其意见和诉求。然而,经过了解,承办检察官发现吴奶奶年迈体弱,行动困难且未使用手机,通知其到检察机关领取文书、听取意见实属不便。为切实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充分核实案情,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检察官决定“上门服务”。
检察官来到吴奶奶家中,面对面向其送达了权利义务告知书,考虑到吴奶奶不识字,便逐字逐句解释文书的内容,让其充分了解作为被害人的权利和义务。在核实案情后,检察官又充分听取了吴奶奶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将其想法认真记录并与其细细核对。
在吴奶奶家门口,检察官一边听吴奶奶讲,一边记录,吴奶奶很是感动。
“谢谢你们重视我的想法,相信案件一定能够得到公正处理!”面对上门服务的检察官,吴奶奶连连感谢。
近年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被害人权利保障力度,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尽早化解社会矛盾。“面对各类刑事案件被害人,检察人员始终严格执行告知程序,不敷衍不走过场,充分听取意见,认真释法说理,依法能动履职,严格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兴义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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