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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1+1+4+1”工作机制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记者 喻玉
  今年以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焦“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建立“1+1+4+1”工作机制,全力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保障贵阳贵安高质量发展。
  紧扣“一个中心”。贵阳市两级法院始终把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专班,以组织保障为中心,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抓落实,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建立“一套保障制度”。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运行办法(试行)》《关于贵阳贵安做优“贵人服务”品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攻坚督导方案》等制度文件,强化工作督导。成立了专项督导检查小组下沉全市十家基层法院进行督导,就法院牵头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多次组织举办全市法院专项培训,全面提升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优化“四项举措”。贵阳市两级法院持续畅通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在线服务平台,努力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集中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联合贵阳市工商联、司法局等10家单位建立行业领域纠纷诉调机制,建立“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解纷模式,推进涉企纠纷快速便捷、低成本化解。截至9月30日,一审民商事新收案7.45万件,同比下降31.56%,降幅排名全省第一;优化涉企商事案件办理机制,加强涉营商环境相关案件全流程管控,截至10月28日,受理涉企商事案件4.49万件,结案2.12万件,结案标的95.62亿元;持续推进执行案件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立足简案快执、普案精执,构建“1+1+8”工作机制,推动执行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截至9月30日,执行到位金额488.59亿元,排名全省第一。
  创新“一种办案模式”。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挂牌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探索“庭外重组+重整”破产审判模式,62天审结贵阳市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重整案,为传统民营企业转型升级贡献“贵阳经验”。联合贵阳市民商事案件调解中心、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推动成立“贵阳市破产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助力困境企业及时化解纠纷。依法加快“僵尸企业”出清,某开发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通过破产清算程序退出市场,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市场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等方面的法治服务作用,更好地为贵阳贵安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下一步,贵阳市两级法院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攻坚克难,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为实施“强省会”行动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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