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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理念
我省诉源治理实现“四降两升”
  ■记者 龙立琼
  11月3日,记者从省高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法要求,全省法院系统深入开展诉源治理,目前已取得“四降两升”新成效,真正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满足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多元需求,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据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浩介绍,今年1至9月,全省法院新收案件69.29万件,同比减少13.6万件,同比下降16.41%;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32.28万件,同比下降23.05%;新收一审行政案件5605件,同比下降25.13%;新收执行案件25.1万件,同比下降13.04%;全省法院调解案件数28.74万件,同比上升72%;诉前调解结案数25.59万件,同比上升73%。
  蒋浩分析,以上成效的取得,主要是坚持党委领导,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高院按照省委平安贵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推动落实诉源治理多元共治具体工作措施》要求,不断完善落实诉源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新格局正在形成。
  坚持联动协调,打造扩圈强链体系。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全省法院与诉源治理各责任单位密切协作,共同推进诉源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截至目前,省高院已与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银保监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等19家省直单位、行业协会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朋友圈”更大、“解纷链”更强。
  坚持拓宽渠道,强化在线解纷平台。按照最高法《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省高院持续大力推进在线调解平台建设。在全省409个人民法庭调解平台入驻率100%的基础上,要求各级法院积极引入调解组织,增加专业调解人员,组织开展调解员在线培训,为基层群众提供线上、线下,诉前、诉中丰富多样的在线调解资源,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强基导向,发挥源头解纷功能。省高院从全省88个区县中各选定1个乡镇人民法庭,开展新时代人民法庭观测点督查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全省人民法庭建设,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全省人民法庭融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持续加强与当地乡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村居两委、群众自治和行业协会等组织的沟通协调,助力基层党委政府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化解在基层。
  坚持案件监管,深化衍生案件治理。全省法院系统牢固树立“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理念,强化合议庭的功能,强化院庭长依法履职,对“四类”案件,必须报请院庭长审核把关,减少案件上诉、申诉量。强化立、审、执、监一盘棋思想,作出的裁判文书主文必须明确具体,便于执行。加大执源治理力度,进一步提升自动履行率,防止程序空转。用好小额速裁程序和“分调裁审”机制,依法高效审理小额速裁案件,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坚持宣传引导,营造共建共享氛围。在贵州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中增设了诉源治理和营商环境服务专线。制作发放诉源治理明白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高效率、低成本化解矛盾纠纷,减轻群众诉累。
  坚持依法治理,推动诉源治理地方立法。省高院积极向省人大报告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结合推动诉源治理工作的实践经验,提出了建立健全纠纷预防机制和基层纠纷排查解决机制、诉前调解程序前置、解纷主体职责分工和工作衔接、“万人起诉率”考核机制纳入条例等地方立法建议,推动诉源治理有法可依和可持续发展。
  据介绍,全省法院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按照中央“一个纠纷一个案件”要求做好衍生案件治理,把探索“执源治理”作为下一步推进诉源治理的工作重点和着力点,深入实施《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其工作指引、清单,激发“立审执监访”各流程纠纷调处化解作用,形成诉内治理工作闭环,通过大力提升生效法律文书自动履行率、服判息诉率,携手各部门各行业加大矛盾纠纷源头一次性化解力度,推动诚信社会建设,培育社会诚信文化,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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