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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法院“云上法庭”减轻当事人诉累
  本报讯(龙羽燕)“法官您好!我现在的居住地刚被划分为疫情风险地区,能否通过线上进行开庭……”开庭的前两天,作为被告之一的某保险公司代理人在给天柱县人民法院法官的来电中说。
  10月19日,考虑到案件办理需要及疫情防控要求,承办法官决定通过“云上法庭”进行开庭审理,原告及其中一被告在现场参加诉讼,另一被告代理人通过远程视频参加诉讼,整个庭审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民事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天柱县人民法院一法官介绍说,随着设备的更新,对当事人的网络运用技术要求更低,法官可以通过电脑投屏,通过电脑操作与手机操作,让庭审活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既保障了审判工作的有序推进,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下一步,天柱县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扎实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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