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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检察院公开宣告不起诉 释法说理有温度
本报讯(孙秋月)近日,丹寨县人民检察院就公开宣告送达一起故意伤害案的不起诉决定书,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并以此案向村民作普法宣传。
据了解,被不起诉人文某甲与被害人文某乙二人系同村村民,因二人有林木纠纷,在村委会组织调解的过程中二人发生争吵,随后文某甲出手殴打文某乙,致文某乙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为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检察机关深入案发地进行调查核实,全面审查案件后认为,案发后文某甲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了被害人谅解。同时,检察机关通过对文某甲开展社会调查,发现其在村里的日常表现和社会评价良好,此次犯罪也是初犯、偶犯,且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又了解到该案系邻里纠纷引发的伤害案,且符合刑事和解不诉的构成要件。综上,检察机关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由检察官向在场人员释明。
现场,检察官还向村民们宣讲认罪认罚制度、刑事和解不诉规定,并以“六尺巷”的传统故事教育村民,邻里之间要互相礼让、和睦包容,不要让矛盾激化,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
人民监督员表示,此次宣告送达不仅给出了当事人双方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还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同时还为当地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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