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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本报讯(吴太福 陆世华)日前,一名网友在抖音自媒体平台上发布一则镇远县芽溪新城三岔路口的视频,并附上文字“芽溪这条路终于通电了”,对该路段路灯通电照明带来的便利表示肯定。
该路段能够顺利通电投入使用,还要从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件说起。
今年7月初,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过程中发现,该县芽溪新城三岔路口处往中广国际小区方向约200米的路段未安装夜间照明路灯,可能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经调查,该路段建成使用已超过四年,是镇远城区和高速公路南站通往芽溪新城的必经路段,两头皆为双向六车道,道路笔直,车速较快。
此外,在该路段入口处还有多个人行横道和两个公交站台。芽溪新城内有中广国际、钰龙湾等多个住宅小区,目前常住居民1000余户,日常人流量大,交通状况复杂。该路段未安装照明路灯,夜间行驶的车辆视线不清晰,容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也不利于周边居民出行,群众反映强烈。
镇远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行政机关可能存在未积极履职的情况,遂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
因新城规划、建设、管理等职责划分相对复杂,各相关单位对各自职责存在分歧,难以确定具体主管行政机关。
7月11日,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召集7家负有相应职责的行政机关和企业单位,举行了检察公开听证。
经过听证,明确了负有主要职责的行政机关和施工单位,镇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其送达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履行职责。同时,将检察建议书抄送至镇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请求统筹协调。
8月底,施工单位制订施工方案并由财政、住建部门牵头向县政府请示,后经县政府专题会议讨论通过。
9月初,该路段照明路灯建设正式动工,经过近一个月的工期,终于在国庆节前通电投入使用,才有了文章开头群众在社交媒体发视频肯定的一幕。
近年来,镇远县人民检察院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与行政机关开展“府检联动”,真正做到以“我管”促“都管”,真诚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获得人民群众的肯定和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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