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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检察院用心用力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 黄元凤 记者 任莉
  今年以来,安龙县人民检察院靶向施策,通过系列举措开展护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用心用力用情持续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聚焦自护教育 提升未成年人防侵害能力
  今年4月至7月,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守护花开·法润成长”系列法治进校园专项活动。该院以“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重要抓手,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由“案内”延伸至“案外”,助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我们根据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以防范性侵害为主题,通过邀请心理咨询师组成巡讲小组,采用‘检察官+心理咨询师’进校园的方式进行。”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该院在学校共开展防范性侵害专题宣讲23场,10167名师生接受了法治及自护教育。
  聚焦重点领域 共筑未成年人“保护墙”
  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强制报告),对于及时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为了让强制报告更好落实落地,今年以来,安龙县人民检察院组织8家成员单位召开安龙县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群策群力共筑未成年人“保护墙”。
  在联席会议召开后,由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全县辖区内5家医疗机构、7家酒店宾馆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强制报告制度宣传。
  聚焦特殊对象 筑牢家庭保护防线
  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开展“一案一分析”,深入剖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遭受侵害的原因,采用发出“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双管齐下的方式,解决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等问题。
  今年以来,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妇联、县关工委共同制定《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及成立安龙县首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
  截至目前,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已向29个家庭发出家庭教育令16份、督促监护令13份,切实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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