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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检察院“四个强化”助推办案质效提升
  本报讯(张培莉)为适应新时代检察业务发展新需求,今年以来,黄平县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强化业务监管主责主业,以“四个强化”为抓手,深入开展刑事案件监管专项行动,实现案管工作从个案管理向类案监督的转变提升。
  强化监管机制,提升案件监管能力水平。为使案管工作人员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实现工作思维从“个案审查”向“类案监管”的转变,该院以科室为单位开展强化刑事案件监管专题分析,组织部门干警集中学习监管典型案例,提高干警主动监督意识。建立类案监管“专案专办一台账”制度。根据案件特点,设定案件受理(入口)、案件移送(出口)、案件跟踪(监控审核)三个监管组,各组针对监督要点,从个案监管共性问题中确定类案监管重点,对监督成效进行总结分析,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书写类案监管专项报告,报送该院党组和相关业务部门,确保监督刚性。
  强化案件实体质量监督,提高类案监管整体质效。该院把监管建议作为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利用案件信息录入、集中管理法律文书、案件送达、文书备案等工作环节,认真审核业务部门制作的相关法律文书,对发现的文书错误、执法不规范等情况,以口头提醒和书面建议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向业务部门指出,有效保障了办案质量。
  强化案件程序监管,促进执法规范提高办案质效。工作中,该院案管部门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刑事案件统一受理,对办案期限进行预警控制,对办案工作流程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对同步录音录像等适时进行专项检查,使案件的程序质量得到了保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反馈给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坚持办案流程定向分析制度,动态把握执行办案工作流程过程中易发、多发问题的重点环节,提醒办案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加以注意。同时,对涉及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法律文书要由案管部门统一审核送案,涉案款物的入库和出库必须经由案管部门签章监管,案管部门要核查相关行为是否合法、程序是否规范,以保证重要法律文书的合法使用和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款物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同时也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强化对监管情况、办案情况的综合分析。该院改进方式方法,增加宏观分析的内容,挖掘该院本地区案件发展总体趋势,发现办案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深层次问题,结合工作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把监管情况每季度向上级检察院报告,为该院党组决策和部门改进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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