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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检察院把检察听证会“搬”到群众家门口
  本报讯(记者 罗华)“通过这次听证,让我明白了原来法律是这么规定的,以前有疑问,这下我全都明白了。”日前,当事人老李(化名)在听证会后感慨地说。
  家住镇宁自治县某镇的老李是一个刑事案件的被害人。2020年的一个夜晚,老李存放在姜洞的生姜被他人盗走,让其遭受了不少财产损失。罪犯受到法律严惩,但是老李的损失却无法挽回,老李带着满腹的委屈和对法律的困惑找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经过审查,认为原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考虑到老李年纪较大,居住地较为偏远,为更好地向老李释法说理,检察官决定通过上门听证的方式来解答老李的疑惑,将听证室“搬”到老李家。
  日前,在老李家门口,检察官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向老李阐明了事理,说清了法理,释清了道理。考虑到老李家的困难,检察官告知老李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听证员也发表了听证意见,一致赞同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听证会结束后,老李表示息诉罢访,并感谢检察机关通过上门听证这一方式来办理案件。
  上门听证是检察机关进一步减少群众诉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有力举措。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运用好检察听证,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透明度,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当事人的“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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